我院体育传媒系新闻实验中心(电视台),拟招标采购一批高清标清兼容非线性编辑机、高清摄像机、存储资料等。
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相应的产品代理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以及有能力提供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或者代理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生产能力或代理安装的信誉证明。
(4)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同类项目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提供在陕西省高校使用者3家以上和其他的用户案例(即以往的中标合同等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二、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0年7月26日起至2010年7月30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高清标清兼容非线性编辑机、高清摄像机、存储资料等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招标文件的售价均为500元人民币/份(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正)。
购买标书时,请携带有效期内产品代理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其他相关证件等原件留复印件,以便招标小组进行初步审查,经审查通过后方可购买标书。
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所有费用均在购买标书时一次性交清。
三、 递交标书截止时间: 2010年8月2日下午18点
四、递交地点:西安体育学院大宗物资招标办公室
电 话:029—88409433
地 址:西安市含光北路65号 西安体育学院 邮 编:710068
技术咨询:传媒系新闻实验室 雷 文 029-88409703
业务联系:办公室 郭亚利 029-88409433
五、开标时间:另行通知(开标结束即进行评标)
六、本次项目资质、证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2、投标人所投的“非线性编辑系统”设备的生产厂商须取得国家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以上资质以及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3、要求提供所投“非线性编辑系统”产品的厂家针对此项目原厂授权书。
4、要求将附件1、2、3分别按顺序列在一张表中,分别报3个附件的单价和总价。
5、将所有资质文件等一并装在投标书中。
七、招标设备技术要求见附件中的招标文件。
八、投标的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在本地有技术售后服务机构,针对本项目提供具体可行的售后服务承诺。
2、投标人应确保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
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西安体育学院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初审的投
标人将不得参与正式投标。
4、西安体育学院将对投标人在考察报价、设备性能、技术指标、
资信及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中标人。
5、中标后,在合同签定中,本院要求一律没有预付款,合同总额5%的质保金在质保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售后服务好一次性退付。
6、招标单位对未中标者不作任何解释。
附件1:非线性编辑系统技术指标1.doc
附件2:摄像机技术指标要求_2.doc
附件3:非编存储资料技术要求_3.doc
西安体育学院大宗物资采购领导小组
二0一0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