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19年兵役登记
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校、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相关规定,依据碑林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碑征【2019】1号文件,现将我院2019年度兵役登记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一)2019年12月31日前,常住户口在我院,以及在我院就读的年满18周岁男性公民,均应参加兵役登记;
(二)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本人自愿的,也可参加兵役登记;
(三)2019年12月31日前,未超过24周岁的男性公民没有参加兵役登记的,均应进行补登;
(四)进行兵役登记时可同时申请2019年义务兵应征报名,如今年无参军入伍意向,兵役登记时可选择“只进行兵役登记,申请2019年度缓征”;
(五)往年已参加兵役登记的,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对个人登记信息进行核验并申请今年应征报名。
二、登记时间
2019年1月10日至6月30日。
三、登记方法
(一)、登录全国征兵网
网址:www.gfbzb.gov.cn;
(二)、按要求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参军意向等基本信息(牢记用户名及密码);
(三)、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
(四)、持《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及身份证前往乡(镇、街道)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按有关规定确定本人是否应服兵役、缓服兵役、免服兵役或不得服兵役;
(五)、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往登记的,可书面委托亲属或所在单位代为登记。
四、组织实施
兵役登记工作,由学生本人自行上网登记;确实没有上网条件的我院学生可由西安体育学院征兵工作站采取集中统一登记的方式进行。
五、责任追究
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或者有妨害兵役登记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陕西省《关于对全省履行兵役义务领域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陕司〔2016〕15号)文件精神,秋季入学报到的本省籍大学新生和正在高中阶段学习且符合服兵役条件的学生,入学时必须携带《兵役登记证》,否则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西安体育学院征兵工作站
(西安体育学院保卫处)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