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国外及港澳台地区高等院校、机构及个人来访接待的二级学院、管理部门须在来宾到访之前至少一周填写《西安体育学院接待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高等院校、机构及个人来访申请表》。
2.经校内审核同意后,如有需要,上报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及省外办,获得核准后方可安排接待事宜,根据情况可以邀请校领导和其他相关二级学院及部门负责人出席接待活动。
3.接待完毕后,负责接待的部门需填写《西安体育学院接待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高等院校、机构及个人总结登记表》交国际交流中心办公室存档,接待照片发电子版至以下邮箱:jiaoliuzhongxin@xaipe.edu.cn。
附件:1、《西安体育学院接待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高等院校、机构及个人来访申请表》/system/go.jsp?treeid=1010&apptype=content&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m=wbnewsid%3D1244
2、《西安体育学院接待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高等院校、机构及个人总结登记表》/system/go.jsp?treeid=1010&apptype=content&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m=wbnewsid%3D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