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体(人)字[2009]第01号 关于聘任任强同志担任一级教练员职务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体育局(陕体发[2008]139号)文件通知,我院任强同志已具有一级教练员职务任职资格。经学院研究,同意聘任任强同志担任一级教练员职务,聘任时间从2009年1月1日算起。 西安体育学院人事处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日
版权所有:西安体育学院 地址:西安市含光北路65号 邮 编:710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