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体(人)字[2009]第10号 关于聘任王翔等四位同志担任助教职务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王翔、许波、闫家军、张颀四位同志2008年7月本科毕业来我院从事教学工作,于2008年9月21日参加全省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并经过一年见习期试用,经各系、部及人事处考察,确认王翔等四位同志已具备助教职务任职资格,经人事处处务会议研究,同意聘任王翔等四位同志担任助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从2009年10月1日算起。 西安体育学院人事处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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