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体(人)字[2011]第11号
关于聘任姜源同志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姜源同志2001年7月任技术员,2002年6月西安科技学院财务会计专业专科毕业,2006年11月西安体育学院运动训练专业本科毕业,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本科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年,可以聘为助理工程师。经本人申请、国有资产管理处和人事处考察,确认姜源同志已具有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经人事处处务会议研究,同意聘任姜源同志担任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从2011年11月1日算起。
西安体育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