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体(人)字[2011]第22号
关于聘任刘欣同志
担任一级教练职务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体育局(陕体发[2010]147号)文件通知,我院刘欣同志具有一级教练任职资格。经学院研究决定,同意聘任刘欣同志担任一级教练职务,聘任时间从2011年1月1日算起。
西安体育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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