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体(人)字[2011]第21号
关于聘任梁莉同志担任馆员职务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文化厅(陕文函[2011]11号)和省体育局(陕体发[2011]40号)文件通知,我院梁莉同志具有馆员任职资格。经学院研究决定,同意聘任梁莉同志担任馆员职务,聘任时间从2011年1月1日算起。
西安体育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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