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体院发〔2017〕52号
关于聘任孙京主等3位
同志担任讲师职务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西体(人)字[2016]第01号文件,我院孙京主同志具备体育学讲师任职资格;党康、于昕2位同志具备辅导员思政讲师任职资格。经学院研究决定,同意聘任以上3位同志担任讲师职务,聘任时间自2016年12月1算起。
西安体育学院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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