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体院发〔2017〕53号
关于聘任李火星和苗太裕2位同志
担任技师职务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西安体育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西体党发〔2011〕52号)的有关规定,李火星和苗太裕2位同志已具备技师职务任职资格。经2017年12月13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聘用李火星和苗太裕2位同志担任技师职务,聘任时间自2018年1月1日算起。
西安体育学院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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