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体(人)字[2018]第06号
关于聘任赵厦等2位同志担任助教职务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赵厦和王杨2位同志于2017年11月30日参加全省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并经过一年见习期试用,经各系、部及人事处考察,确认赵厦和王杨2位同志已具备助教职务任职资格,经人事处处务会议研究,同意聘任赵厦和王杨2位同志担任助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从2017年12月1日算起。
西安体育学院人事处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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