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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体育学院教师职务评审条件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21


西安体育学院教师职务评审条件


一、基本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全面履行现职岗位职责,理论联系实际,学风端正,团结协作,积极承担工作任务。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申报评审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三)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

申报人员近五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近五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称职)或被单位通报批评的;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5. 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在全省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6.对学校暂未设置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的系列职务,在学校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有空额的前提下,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学校职称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报送陕西省相关部门评审,申报条件须符合学校及各系列职务评审机构的要求。

(三)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文件精神,我校教师职称评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将师德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采取师德“一票否决制”,教师在工作中出现与师德规范相悖的情况视为师德不合格,不得申报评审。

(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再作为职称申报必备条件。

(五)按要求参加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

(六)申报晋升教授、副教授职务,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同行专家鉴定(外审),外审专家鉴定费用由学校承担。申报晋升教授职务的提供2篇(部)不同代表论文(著作),一式三份;申报晋升副教授职务的提供1篇(部)不同代表论文(著作),一式三份。代表作外审鉴定结果必须全部通过则具备申报教授、副教授职务资格。代表作外审标准如下:

1.每篇代表作3份均鉴定为“已达到”或3份中有2份鉴定为“已达到”,1份鉴定为“尚未达到”的,则具备申报资格。

2.每篇代表作3份均鉴定为“尚未达到”或3份中有2份鉴定为“尚未达到”,1份鉴定为“已达到”的,则不具备申报资格。

3. 代表作须提供由科研处审核认定盖章后的论文(著作)封面封底、目录及内容页复印件,外文代表作还须提供翻译件及检索报告复印件。

(七)参评成果署名要求

1.学术论文:参评论文署名应为第一作者,且署名单位为西安体育学院,攻读博士期间西安体育学院可为第二署名单位。

2.教学、科研奖励:第一单位为西安体育学院获得的奖励;

3.发明专利:参评专利署名应为第一创作人,且署名单位为西安体育学院。

4.艺术作品:参评作品署名应为第一创作人,且署名单位为西安体育学院。

5.运动成绩:所带运动员学籍须为西安体育学院,取得竞赛成绩符合学校相关要求。

二、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在晋升副教授时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在晋升教授时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三、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要求,从2020年起,新入职的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

四、凡脱产攻读学位者,其脱产上学时间不能计算任现职年限,且脱产学习期间不得申报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

五、业务条件

(一)晋升助教的条件

1.具有学士学位,参加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经过一年以上助教岗位试用,经考核,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助教职责。

2.具有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参加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经半年考察,表明能胜任助教职责。

(二)晋升讲师的条件

1.学历(学位)及任职年限

(1)参加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2)具有博士学位,经过3个月以上的考核表明能胜任讲师职责,自受聘为教师之日起认定其讲师任职资格;

(3)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受聘助教职务2年以上;

(4)具有硕士学位(无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第二学士学位,受聘助教职务3年及以上

(5)具有学士学位,受聘助教职务4年以上

(6)对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前已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各年度考核合格者,其获得学位证书之前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按两年折一年计算。

2.教学业务能力

(1)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系统讲授过1门课程,经考核合格;

(2)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120计划学时以上(公共课160计划学时;专业课120计划学时)。

(3)应有半年以上实践工作经历,承担并胜任本学科主干课的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任务,熟练掌握本学科主干课程及所授课程的实验,或参加生产实践活动。专职学生政治辅导员此项不作要求。

3.科学研究能力

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科研论文2篇及以上;或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科研论文1篇。

(三)晋升副教授条件

1.学历(学位)及任职年限

(1)具有博士学位,受聘讲师职务2年及以上;

(2)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受聘讲师职务5年及以上;

(3)具有硕士学位(无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第二学士学位,受聘讲师职务6年及以上;

(4)具有学士学位,受聘讲师职务7年及以上;

(5)对获得博士学位前已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各年度考核合格者,其获得学位证书之前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按两年折一年计算。

2.教学水平

(1)受聘讲师以来,主讲过1门以上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以教学为主者2门);

(2)对以教学为主的教师,进行了一门专业课程的教学改革,其中更新教学内容在1/3以上;

(3)按计划开新课程一门,成效显著,可视为完成2门课程的讲授任务;

(4)具备指导硕士研究生的能力,并指导或协助指导过青年教师、进修人员、硕士研究生或指导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活动。

3.工作业绩及学术水平

(1)受聘讲师以来,积极承担学校教学、科研和实验室建设任务;

(2)具有系统而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已初步形成稳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时把握本研究领域的国内外发展动态。

(3)以教学为主的教师,必须具备下列①、②或二条,并中之一条。

①任现职以来,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200计划学时以上;

②对教育理论、教学方法有较深入的研究,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5篇,其中核心期刊2篇,并被SCI、EI、ISTP、SSCI、A&HCI收录、CSCD、CSSCI源期刊全文发表或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1篇以上;

体育、艺术、外语类专业教师在公开发表的5篇学术论文中有3篇为核心期刊论文;

中医专业教师在公开发表的5篇学术论文中有4篇为核心期刊论文;

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1篇,被SCI、EI、ISTP、SSCI、A&HCI收录、CSCD、CSSCI源期刊全文发表或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1篇以上,并撰写8万字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或教材;

体育、艺术、外语类专业教师在公开发表的3篇学术论文中有2篇为核心期刊论文,并撰写8万字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或教材。

中医专业教师公开发表3篇核心期刊论文,并撰写8万字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或教材。

成果及获奖

A.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五名)完成过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下达的纵向科研课题1项;

B.主持并完成横向科研课题1项以上,到款经费5万元以上(理科3万元、文科2万元);

C.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

D.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称号者;

E.获得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科技奖或哲学社会科学奖(三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五名、一等奖或省部级以上奖项获奖证书持有者);

F.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

G.艺术、体育类专业教师参加专业比赛的作品(成绩)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H.艺术类专业教师所指导的在校学生获得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专业比赛二等奖以上,国家级专业比赛三等奖以上,且本人系第一指导教师并获得相应的指导奖励证书;

I.体育类专业教师所指导的在校学生参加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专业比赛,获得省部级第一名、国家级前三名、国际级前六名,且本人系主教练并获得相应的指导奖励证书。

(2)以科研为主的教师,必须具备下列①、②或③、三条,并中之一条。

①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80计划学时以上;

②在与本专业相关的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6篇,其中被SCI、EI、ISTP、SSCI、A&HCI收录、CSCD、CSSCI源期刊全文发表或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1篇以上;

在与本专业相关的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4篇,其中被SCI、EI、ISTP、SSCI、A&HCI收录、CSCD、CSSCI源期刊全文发表或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1篇以上,并撰写10万字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或教材;

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完成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下达的纵向科研课题1项;

成果及获奖

A.主持并完成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下达的纵向科研课题1项以上,到款经费3万元以上(理科2万元、文科1万元);

B.或主持并完成横向科研课题1项以上,到款经费15万元以上(理科10万元、文科5万元);

C.获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科技奖或哲学社会科学奖(三等奖第一名、二等奖前三名、一等奖前五名;

D.获省部级三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四名、一等奖前五名;(国家奖获奖证书持有者);

E.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

(四)晋升教授条件

1.学历(学位)及任职年限

(1)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受聘副教授职务5年及以上;

(2)具有硕士学位(无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第二学士学位,受聘副教授职务6年及以上;

(3)具有学士学位,受聘副教授职务7年及以上。

2.教学水平

(1)受聘副教授以来,主讲过2门以上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以教学为主者3门),且每门课程讲授两遍以上;

(2)对以教学为主的教师,进行了一门专业课程的教学改革,其中更新教学内容在1/3以上;

(3)按计划开新课程一门,成效显著,可视为完成2门课程的讲授任务。

3.工作业绩及学术水平

受聘副教授以来,积极承担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实验室建设任务,积极参与学科建设,具有系统而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渊博的专业知识,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稳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时把握本研究领域的国内外发展动态。

(1)以教学为主的教师,必须具备下列①、②或二条,并中之一条。

①任现职以来,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200计划学时以上;

    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5篇,其中核心期刊3篇,被SCI、EI、ISTP、SSCI、A&HCI收录、CSCD、CSSCI源期刊全文发表或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2篇以上;

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2篇,被SCI、EI、ISTP、SSCI、A&HCI收录、CSCD、CSSCI源期刊全文发表或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1篇以上,并撰写15万字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或教材。

成果及获奖

A.主持并完成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下达的纵向科研课题1项以上,到款经费5万元以上(理科3万元、文科2万元);

B.主持并完成横向科研课题1项以上,到款经费15万元以上(理科10万元、文科5万元);

C.获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

D.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称号者;

E.获得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科技奖或哲学社会科学奖(三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五名、一等奖或省部级奖获奖证书持有者);

F.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

G.艺术类专业教师所指导的在校学生获得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专业比赛一等奖以上,国家级专业比赛二等奖以上,且本人系第一指导教师并获得相应的指导奖励证书;

H.体育类专业教师所指导的在校学生参加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专业比赛,获得国家级前二名、国际级前三名,且本人系主教练并获得相应的指导奖励证书。

(2)以科研为主的教师,必须具备下列①、②或③、三条,并中之一条。

①任现职以来年均教学工作量在80计划学时以上。

②在与本专业相关的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6篇,其中被SCI、EI、ISTP、SSCI、A&HCI收录、CSCD、CSSCI源期刊全文发表或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3篇以上;

在与本专业相关的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4篇,其中被SCI、EI、ISTP、SSCI、A&HCI收录、CSCD、CSSCI源期刊全文发表或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2篇以上,并撰写15万字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或教材;

主持并完成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下达的纵向科研课题1项以上,到款经费5万元以上(理科3万元、文科2万元)。

成果及获奖

A.完成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下达的纵向科研课题1项以上,到款经费3万元以上(理科2万元、文科1万元);

B.主持并完成横向科研课题1项以上,到款经费20万元以上(理科10万元、文科5万元);

C.获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科技奖或哲学社会科学奖(三等奖前二名、二等奖前三名、一等奖前五名;国家奖获奖证书持有者);

D.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

(五)破格晋升副教授条件

1.破格晋升的基本条件

(1)取得博士学位,任讲师1年以上,取得学士或硕士学位,任讲师3年及以上者,可破格申报晋升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

(2)取得博士学位,任副教授2年及以上,可破格申报晋升教授职务任职资格;

(3)取得学士或硕士学位,任副教授3年及以上者,可破格申报晋升教授职务任职资格。

2.工作业绩及学术水平

破格晋升副教授的必须具备下列①、②、③或四条,并中之一条。

①以教学为主的承担过2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年均教学工作量200计划学时以上;

以科研为主的承担过1门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年平均教学工作量在80计划学时以上;

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1篇被SCI, EI, ISTP, SSCI、A&HCI收录或被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

发表的学术论文中2篇被SCI,EI,ISTP,SSCI、A&HCI收录或被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

任现职以来,主持并完成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下达的纵向科研课题1项以上,到款经费3万元以上(理科2万元、文科1万元)。

成果及获奖:

A.任现职以来,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1部,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B.任现职以来,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二等奖前三名、一等奖前五名;特等奖或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

C.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称号者;

D.任现职以来,获得地市级政府部门科技奖、哲学社会科学奖1项(二等奖第一名、一等奖前二名);

E. 任现职以来,获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科技奖、哲学社会科学奖1项(三等奖第一名、二等奖前三名、一等奖前五名;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

(六)破格晋升教授条件

1.破格晋升的基本条件

(1)取得博士学位,任副教授2年及以上,可破格申报晋升教授职务任职资格;

(2)取得学士或硕士学位,任副教授3年及以上者,可破格申报晋升教授职务任职资格。

2.工作业绩及学术水平

破格晋升教授的必须具备下列①、②、③或五条,并中之一条。

①以教学为主的承担过2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年均教学工作量200计划学时以上;

以科研为主的承担过2门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年平均教学工作量在80计划学时以上。

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8篇,其中2篇被SCI、EI、ISTP、SSCI、A&HCI收录或被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

发表的学术论文中3篇被SCI,EI,ISTP、SSCI收录或被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

主持并完成省级以上政府部门下达的纵向科研课题1项以上,到款经费3万元以上(理科2万元、文科1万元);

主持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下达的纵向科研课题2项,至少结题1项,到款经费5万元以上(理科3万元、文科2万元)。

成果及获奖:

A.任现职以来,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1部,本人撰写15万字以上;

B.任现职以来,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省部级二等奖前二名、一等奖前三名、特等奖前五名;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

C.任现职以来,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称号者;

D.任现职以来,获得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科技奖、哲学社会科学奖2项(二等奖第一名、一等奖前二名);

E.任现职以来,获得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科技奖、哲学社会科学奖1项(三等奖第一名、二等奖前二名、一等奖前四名;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

六、评审各级教师职务时,对任现职期间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而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或奖励者,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晋升。

七、对于双肩挑教师,对其教学工作量进行适当减免:担任正处级职务的教师在任职期间年均教学工作量减免相应职务的1/2,副处级减免1/3。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教师,其年均教学工作量应达到80计划学时,不再予以减免。

八、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等方面成绩卓著,达到规定条件的教师,可申请破格晋升相应技术职称。

九、将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纳入专职辅导员科研成果统计、职称评聘范围;将思政课教师在中央和地方主要媒体上发表的理论文章纳入学术成果范畴。

十、转评系列

凡由其他系列转评为高校教师系列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本人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须与拟转评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相同或相近;

(二)经过一年以上教育教学环节实践,经考核表明能胜任本专业教学工作;

(三)具备拟转评职务的任职条件;

(四)转评满1年方可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同时须在转评副教授以后在与本专业相关的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2篇,其中被SCI、EI、ISTP、SSCI、A&HCI收录、CSCD、CSSCI源期刊全文发表或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1篇以上,同时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完成地市级以上纵向科研课题1项;或主持并完成横向科研课题1项,到款经费10万元以上;且任副高级职务以来所有成果满足正常晋升教授的条件。

十一、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条件所称以上以下以后均含本级。

(二)申报人工作业绩中同一成果取得不同级别奖励的按最高等级统计,不重复计算。

(三)论文均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第一作者与通讯作者必须为同一单位,且署名单位为西安体育学院。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等形式的刊物;实用新型专利指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

(四)专著、编著、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其工作量的认定必须以前言或后记中的说明为准。



                                                                西安体育学院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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