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体育学院 人事处
学院首页 | 在线反馈 | 收藏本页
九州jiuzhou(中国) 部门介绍 岗位设置与聘用 人才工作 职称评审 师资培养 劳资与福利 规章制度 下载中心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假有关规定
文章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2-06-08

国务院关于公布《国务

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通知

国发[1981]36

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已经一九八一年三月六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施行。

一九八一年三月十四日

附: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适当地解决职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三条 职工探亲假期:

(一) 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二)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三)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第四条 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第五条 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第六条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第七条 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抄送国家劳动总局备案。

自治区可以根据本规定的精神制定探亲规定,报国务院批准执行。

第八条 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探亲待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第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五八年二月九日《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回家探亲的假期和工资待遇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通知公告
西安体育学院2024年体育教练系列职称评...
关于2024年学校工勤岗空岗备案人员的公...
西安体育学院2024年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
2024年教练员系列职称评审结果公示
关于2024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
关于学校2024年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
岗位设置与聘用
关于冯杰同志转聘初级教练员职务的通知
关于聘任朱钰等2位同志担任助理工程师职...
关于聘任刘亚彬等2位同志担任研究实习员...
关于聘任马晓然等3位同志担任讲师职务的...
关于聘任马蕊等6位同志担任助教职务的通知
关于聘任杜兴雨同志担任初级教练员职务...
下载中心
西安体育学院临近退休高聘在岗专任教师...
西安体育学院外聘教师聘用协议、审批表
教职工报考博士硕士研究生审批表、任课...
西安体育学院因私出国
转发:关于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
部门临聘人员信息统计表

版权所有:西安体育学院 地址:西安市含光北路65号 邮 编:710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