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体院发〔2016〕49号
西安体育学院教研室主任聘任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教研室建设,发挥教研室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提高教学质量与人才培养质量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院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任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理论水平较高,能把握本学科发展动态,是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的骨干。
2.具有一定的管理水平,作风正派,处事公正,廉洁自律,善于团结同志,具有奉献精神。
3.教研室主任应具有本专业副高以上职称,年龄男女不超过54周岁;特殊情况适当放宽报名条件至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对此条件执行困难的教研室,由所在系部提出推荐意见,学院教研室主任聘任领导小组审议,院务会审定。
4.现任教研室主任、负责人等聘期届满考核结果合格以上的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方可参加下一届竞聘。
二、教研室主任岗位设置
1.10人以下教研室,设主任或副主任1人。
2.10-19人教研室,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
3.20人及以上教研室,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
4.教研室党支部书记兼任教研室副主任(占副主任职数)。
三、聘任程序
1. 学院成立教研室主任聘任领导小组,加强对教研室主任聘任工作的领导。学院教研室主任聘任领导小组由院领导,人事处、教务处和各系部负责人组成,名单另行发文。
2. 学院发文公布教研室主任聘任条件和职数。
3. 各系部召开动员大会,组织教师进行报名。
4. 各系部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将符合聘用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报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备案,办公室公布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
5. 应聘人在教研室竞聘述职、民主测评(专职教师)。
6. 各系部根据应聘人民主测评的具体情况,经系部领导班子集体结合系部实际综合考评,提出拟任人选,报办公室研究决定后,提出推荐意见连同教研室民主测评表加盖公章报办公室。
7. 学院聘任领导小组研究审议,提交院长办公会。
8.公示应聘结果,公示无异议,由院长颁发聘书。
四、聘期和考核
1.教研室主任聘期为三年,试用期一年。
2.试用期结束,根据《西安体育学院教研室主任考核暂行办法》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合格以上者,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3.聘期结束,进行聘期届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一次换届聘任的依据。
西安体育学院
2016年11月21日
西安体育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6年11月21日印发
西安体育学院教研室主任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 里
副组长:陈 彦 刘新民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增强 马文国 王 琨 张葆欣 张民朝 郑文海
周家颖 秋 实 侯 伟 赵志伟 高新友 谢 英
办公室主任:侯 伟(兼)
办公室成员:姜 梅 李抢辉 马 钊
监督组组长:魏孝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