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临聘人员签订合同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西安体育学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保障用工部门和临聘人员的合法权益,用工部门、聘用人员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合同要求各用工部门与聘用人员之间签订,每一年签订一次,一式三份,人事处、用工部门、聘用人员各一份。请各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签订合同,并于3月30日前往人事处劳资科领取合同。
西安体育学院人事处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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