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体育局(陕体人函[2012]71号)批复《西安体育学院教授三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运动训练系赵映辉同志提出了重新申报教授三级岗位的申请。赵映辉同志1999年12月任教授,以“陕西省教育厅2006年《篮球》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和“陕西省教育厅2007年篮球省级教学团队负责人”作为条件申报。
经审核,赵映辉同志符合文件第八条第(二十五)款规定“聘用在教授岗位满12年,期间符合其中一项,即陕西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特色专业建设点、精品课程、教学团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才培养创新试验区等)负责人”的申报条件。
经学院2014年12月19日学术委员会评议,认为赵映辉同志符合教授三级岗位申报条件,同意推荐上报,聘任时间从2014年12月19日算起。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2月19-23日。如有异议,请于12月23日18时前以书面形式向人事处或纪检监察办公室反映。人事处监督电话:029-88409024;029-88409412;
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29-88409235。
西安体育学院学术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