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教学单位:
为保证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做好下学期外聘教师审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聘教师仍执行《西安体育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西体院发[2008]22号)文件,按照“谁聘用、谁管理、谁负责、合同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执行聘用条件、明确外聘教师职责。
二、学科教研室外聘教师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术科教研室外聘教师运动技术等级应该达到二级以上。每个外聘教师工作量不得超过教研室教师平均工作量。优先聘用学院已退休的教师和本校兼职教师。
三、各系在教学安排上优先保证所属教师的教学工作量,确因教师缺编、现有教师超额完成教学工作量,需外聘(含外校教师和本校兼职)教师任课的,须填写《教研室教师任课安排一览表》和《西安体育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连同拟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职称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系(部)审核后报人事处审批。
四、教研室和系(部)不得自行安排的教学任务,未经审批的,教务部门不予以安排教学任务,也不予以发放外聘教师课酬。
特此通知!
附:教研室教师任课安排一览表
人 事 处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