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根据西体院字[2013]18号《西安体育学院教职工参加陕西省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内容,我院教职工门诊慢性病的认定和治疗费报销执行陕西省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为保障我院参保教职工享受门诊慢性病有关医疗保险待遇,根据陕劳社发[2005]144号文件、[2007]131号文件和省医保中心函[2011]95号文件规定,现将2013年度门诊慢性病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报材料:
1.个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2.近三年内相关病历资料(病案首页复印件(医院盖章)、入院记录、出院记录、相关化验、检查报告单);
申报高血压A、糖尿病A若无住院病历,需提供三级医院诊断证明、门诊病历、化验检查报告单原件;申报糖尿病病种,必须要糖耐量试验报告单、多次空腹血糖化验单。
3.个人申报的“门诊特殊慢性病和公务员特殊疾病申请鉴定表”一式一份;
在职教职工在人事处网资料下载栏下载表格;
退休教职工在老干处领取表格。
4.若有多个慢性病,可同时申报。
二、申请时间:
2013年9月1日至9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上报地点:
在职教职工将填报的表格和相关材料交至人事处劳资科;
退休教职工将填报的表格及相关材料报老干处,由老干处统一交至人事处劳资科。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旭
联系电话:88409413
西安体育学院人事处
2013年8月28日
门诊特殊慢性病和公务员特殊疾病申请鉴定表.xls
陕劳社发【2005】144号.doc
陕劳社发【2007】13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