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体育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西体党发〔2019〕27号)要求,通过资格审查、考察及教学、科研能力考核,曹怡玮和柴王军2位同志符合学校A类博士岗位引进条件。
经学校2021年7月1日党委会研究决定,拟录用曹怡玮和柴王军2位同志。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公示期为7月5日至7月12日。如有异议,向人事处或纪检办公室、监察处反映。
监督电话:(029)88409163 88409404
咨询电话:(029)88409163
西安体育学院人事处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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