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人事处《西安体育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和主体岗位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通知》及《西安体育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试行)(西体院发〔2020〕45号)文件通知及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情况,现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2020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考核工作组
组 长:秋 实
成 员:杨 芳 娄亚军 韦雅莉 李天英 马菊霞 张彩红 刘小容
秘 书:许 旸
二、考核安排
1、2021年1月10日公示我院2020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2、在聘的各类岗位工作人员,根据学院各类岗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及部门确定的考核指标进行自查,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并撰写年度工作总结。
3、2021年1月14日前按照学校和部门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具体规定,完成对本部门受聘各类岗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并于1月14日下午17:00前将考核结果(考核登记表及年度工作总结)统一报考核工作组秘书处。
4、2021年1月15日前我院考核工作组对各类岗位受聘人员考核结果进行统计、汇总,确定各类受聘人员考核结果并予以公示。
5、2021年1月15日由我院考核工作组将各类岗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明细表,汇同各类岗位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个人总结上报至人事处。
三、各类人员填表说明及考核指标体系
1、填表说明
考核登记表中“ 年度考核总评价(得分)”、“考核等次”内容由考核工作组统一填写,教师本人不填写。
2、考核指标及分值
主体专业技术岗位考核指标及分值
指 标 |
满分 |
得分 |
思想政治品德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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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能力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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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情况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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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院相关活动参与情况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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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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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优办法
1、考核等次依照西安体育学院各类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2、按照西安体育学院教职员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要求。优秀等次的名额按照学校岗位聘任专职人员人数的13%确定。
3、优秀人员评选:采用教研室评议、院考核工作组审核相结合的方式确定。
五、考核要求
1、组织安排:各教研室教师民主测评由各教研室主任组织实施。测评结束后由教研室主任负责统计考核结果并上报院考核工作组秘书处。
2、测评程序: ① 教师个人述职②民主评议。
六、本实施方案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考核工作组负责解释。
马克思主义学院考核工作组
202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