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有效的工作人员考核评价激励机制,规范中心工作人员考核工作,鼓励职工在各自的岗位上与时具进,积极创造优良的工作业绩,按照《西安体育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及《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结合中心2021年度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工作人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坚持注重实绩、以工作成果为主要考核内容的原则;坚持群众评议和领导评价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考核与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考核工作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组织实施。
二、考核时间和对象
考核时间为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1月25日。
考核对象是网络管理中心的在职教职工(不含科级以上干部,不含教师),按专技岗(非主体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管理岗、工勤岗进行考核。
对科级以上干部的考核,由学校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教师岗由任教教研室所属二级学院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工作人员职位职责和岗位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对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情况,采取量化打分方法进行考核。
考核是以日常工作情况为基础,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人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等情况,出勤、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情况以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满分为100分。
德(20分):主要考核其政治觉悟、思想素质及参加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公益活动的情况;考核其社会公德修养和职业道德情况;考核其对待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本职工作的责任感、事业心和敬业精神;考核其严于律己、身体力行、为人师表的情况;考核其合作精神、团队意识等情况。
能(25分):主要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勤(20分):主要考核其完成本职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考核其对待工作的认真细致程度;考核其出勤率等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
绩(25分):主要考核其在本职岗位上所做出的主要成绩和对学校事业发展的贡献。
廉(10分):主要考核其在履行岗位职责中遵规守纪、廉洁自律的情况。
(二)评价标准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总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可推荐为优秀等次。考核总分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可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考核总分在50(含50分)至60分的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考核总分在50分以下的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考核对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满分100分的基础上,扣除21分至30分(含30分):
(1)在工作中有严重失误、失职等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2)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在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社会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的;
(3)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等其他不称职情形的。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和奖励
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评定工作人员工作绩效和推荐评优的依据。
六、考核方法和程序
考核由网络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1、考核对象对本年度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填写《XX岗位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部门范围内进行述职。
2、在考核对象述职范围内,对其进行量化(民主)测评。
3、根据考核对象的考核成绩汇总情况,由部门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确定考核等次。
4、对拟推荐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要在本部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5、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人事管理部门。
工作人员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部门考核小组申请复核,部门考核小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结果之日起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七、考核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工作人员的考核由网络管理中心考核小组实施,其成员是:
组 长:魏娟丽
副组长:王爽
成 员:吴昊、张琳、马妍
其职责是:
(一)制定年度考核方案;
(二)对年度考核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综合管理;
(三)协调和处理考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研究分析年度考核的综合情况,确定考核等次;
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属于网络管理中心。
网络管理中心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