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院:
根据《西安体育学院学生奖励实施细则》结合《西安体育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考评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开展我院201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为了做好本次评选工作,现将我院评选2013届院级优秀毕业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应届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标准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学生行为准则,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
2、学习勤奋,成绩优秀,无挂科情况、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3、积极履行学院的规定,爱护校园环境、无损坏公物现象;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公益性和实践活动,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4、具有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精神,有正确的择业观,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边远省区、基层单位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热爱所学专业,在应届毕业生中表现突出。
5、学生党员;在校期间曾被评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团学干部者;能积极参加与就业相关的有关活动;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具备以上条件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
三、工作要求
1、各系、部、院应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成立评选小组,加强组织领导。
2、在评选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件评选。并将评选结果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大家监督。
四、时间安排
2013年5月10日前报学生处就业中心,由学生处就业中心统一汇总在院内公示。
五、各系、部、院评选名额分配如下:(按照学院学生手册的规定,结合各系毕业生总数3%比例分配)。
系 别 |
优秀毕业生 |
备注 |
体 育 系 |
1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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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 动 系 |
19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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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体体育与休闲体育系 |
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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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管 系 |
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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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 术 系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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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 康 系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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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媒 系 |
7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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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 术 系 |
7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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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学院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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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部 |
7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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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6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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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体育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