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体育学院委员会文件
西体党发〔2020〕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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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处科级岗位选拔任用干部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启动部分处科级岗位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岗位及职数
(一)处科级岗位
1.处级岗位
运动与健康科学学院院长:1名(专技岗)
足球学院院长:1名(专技岗)
体育传媒学院副院长:1名(专技岗)
2.科级岗位
党委校长办公室文秘科科级岗位:1名
纪委综合室、纪检监察室监督科科级岗位:1名
党委宣传部(统战部)新闻宣传科、融媒体中心(发言人办公室、校报编辑部)科级岗位:1名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考试管理中心科级岗位:1名
基建处工程管理科科级岗位:1名
基建处投资造价与设备材料科科级岗位:1名
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教学保障中心科级岗位:1名
学报编辑部编辑科科级岗位:1名
网络管理中心网络安全科科级岗位:1名
竞技体校保障科科级岗位:1名
运动训练学院年级办公室科级岗位:1名
(二)辅导员职级晋升
1.副处级辅导员:3名
2.科级辅导员若干(结合辅导员队伍符合条件人员具体情况确定)
二、人选资格、条件
(一)处科级岗位选拔人员应具备《西安体育学院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细则》中规定的任职资格、资历及条件。
(二)辅导员职级晋升人员应具备《关于辅导员岗位设置与行政职级晋升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晋升条件。
三、工作程序
(一)公布岗位职数(2020年11月13日)
公布本次干部公开选拔的岗位、职数、任职资格条件和工作安排。
(二)个人报名(2020年11月16日—18日)
凡具备或符合《西安体育学院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细则》中规定的任职资格、资历及条件以及本次公开选拔资格条件者,均可填写《干部岗位申请表》进行报名。
(三)资格审查(2020年11月20日)
成立由党委组织部、校纪检监察机构、人事处组成的资格审查组,根据不同岗位任职条件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分析研判,确定意向人选
处级干部按照《2019年西安体育学院处级领导干部轮岗换届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科级干部按照《2019年西安体育学院科级领导干部轮岗换届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辅导员系列按照《关于辅导员岗位设置与行政职级晋升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五)民主推荐
对符合任职条件需提拔任职的意向人选,根据《细则》中关于民主推荐的相关规定对推荐人选在相应范围内组织进行谈话推荐和会议推荐(具体时间待定)。
(六)确定考察对象
党委组织部结合民主推荐情况,综合研判并提出初步考察对象名单,经书记办公会酝酿讨论,提交校党委会研究确定。
(七)组织考察
成立考察组,发布考察预告,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对象人选还需进行干部“凡提四必”核查。
(八)会议决定、公示和任命
在全面考察基础上,考察结果经书记办公会酝酿讨论,提交校党委会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履行干部任职有关程序后,由校党委正式发文予以任命。
四、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本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文件通知,领会精神实质,配合学校做好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必须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做好干部人选推荐选拔工作。
(三)报岗自荐人员应对照《西安体育学院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根据个人情况,结合学校工作需要,认真填写《干部岗位申请表》(《干部岗位申请表》可在组织部网页下载)。
(四)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违反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规定从事非组织活动。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任何部门或个人均可向学校纪检监察、组织部门检举、申诉、反映,受理部门应及时予以核实处理。
特此通知。
中共西安体育学院委员会
2020年11月12日
西安体育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0年1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