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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体院2010年处科级干部轮岗换届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1-09-26  点击:[]

2010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学院建设的重要一年。根据《西安体育学院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细则》(西体党发[2010] 号)文件精神和学院2010年工作安排部署,经2010年5月6日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拟在本学期进行全院处、科级干部新一轮轮岗换届暨选拔任用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新一轮干部轮岗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以干部队伍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为目标,从学院事业发展大局出发,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选拔聘任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求实创新、精干高效、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党管人才、党管干部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4、坚持岗位设置与干部轮岗换届同步开展、同步推进的原则。

5、坚持个人自荐与岗位需求相结合,民主推荐与党委集体研究相结合的原则。

6、坚持干部任用与岗位任期目标责任相结合的原则。

7、坚持以人为本、有利和谐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2010年学院处、科级干部轮岗换届工作由院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党总支密切协助配合,院纪委全程进行监督。

四、工作程序

在理顺机构,对全院各部门、岗位处科级干部职数进行重新核定的基础上,换届工作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

1、召开新一届处科级干部轮岗换届暨选拔聘任工作动员大会。组织召开学院相关部门及人员参加的处科级干部轮岗换届暨选拔聘任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动员。

2、发文公布处、科级领导干部岗位、职数、任职资格和条件以及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各党总支组织本总支教职工认真学习《西安体育学院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细则》等换届工作相关文件、通知。

3、个人自荐。凡具备或符合《西安体育学院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细则》中规定的任职资格、资历及条件的个人,皆可填写《干部岗位申请表》报岗自荐。

4、资格审查。党委组织部根据不同岗位任职条件和资格对报岗者进行资格审查。

5、民主推荐。对拟提拔任用干部,根据《西安体育学院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行民主推荐。

6、确定拟任人选及考察对象。党委组织部根据报岗自荐、民主推荐的情况,分步提出相关部门、岗位处科级干部拟任人选名单并向院党委汇报,由院党委会研究确定。

7、组织考察。发布考察预告,对拟任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向院党委会进行汇报。

8、公示、任命、上岗。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学院党委会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后,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学院发文予以任命。新任职干部在任职文件规定时间内上岗履职。

五、时间安排

干部轮岗换届工作分三个阶段自2010年5月20日开始,7月15日结束。时间安排如下(具体工作及时间安排见附表):

1、干部轮岗换届工作动员大会:2010年5月20日;

2、处级干部轮岗调整:2010年5月20日至6月25日;

3、科级干部轮岗调整:2010年7月10日前完成;

4、机构揭牌及干部聘任大会:2010年7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轮岗换届必须在核定的领导职数限额内进行。根据工作需要,院党委对无人报名或虽有人报名但无合适人选的岗位,进行统筹调配;没有合适人选的岗位,可暂时空缺;对不服从组织安排者,不再安排其他职务。

2、须经选举产生的工会、共青团职务,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相关文件规定,由院党委按组织程序提名,报请上级部门批准后再选举产生。

3、干部任期由学年改为自然年,本届干部任期自2010年7月至2012年12月。

4、干部任职期不再按届计算,凡到规定年限(男57周岁,女52周岁)的干部,在当年下一月底自然调整。

5、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不得超过两届(时间最长不能超过六年)。教学、实验和管理等技术性较强的部门可视情况适当放宽。

6、初任处级职务的干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对表现优秀和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干部任职年龄可适当放宽。

7、教学、科研、实验等业务部门处级领导干部,一般按专业技术管理干部岗位属性在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中选拔聘任,不占干部行政编制职数。

8、部分特殊岗位的处级干部在聘任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聘任属性进行调整。

9、非专业技术岗位和非“双肩挑”岗位的副处级干部,连续任职八年以上且表现良好者,在改任非领导职务或退休前,经组织考核合格,可按非领导职务提升为正处级待遇。

10、在核定的处级岗位中设定部分岗位职数为院内外公开选拔、竞聘上岗岗位,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七、几点要求

1、各党总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干部轮岗换届工作的有关文件,领会精神实质,配合学院做好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本次换届工作。

2、干部换届工作是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各级组织、广大干部要从学院全局出发,讲党性,顾大局,识大体,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的关系,要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3、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做好干部人选推荐选拔工作。同一部门内定向推荐干部人选时,被推荐人得票数须过半方为有效;多部门联合推荐或不定向综合推荐干部人选时,被推荐人得票数须超过四分之一时方为有效。

4、正处级干部在任命或聘任前,必须向党委递交个人任期工作计划报告,经院党委审核同意后予以正式聘任,同时须签订《岗位任期目标责任书》;副处级干部须与本人所在部门党政主要领导签订《岗位工作责任书》。《岗位任期目标责任书》和《岗位工作责任书》须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5、新一任中层处级领导干部与原任干部的交接工作,在党委任职通知下发后一周内完成。在新一任干部到任前,各部门全体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对换届期间因主观原因造成工作损失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其责任。

6、任期届满的各处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在离任前应配合审计部门做好有关离任审计工作,并在换届竞聘前提交任期履职情况书面报告。

7、报岗自荐人员应对照《西安体育学院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根据个人情况,结合学院工作需要,认真填写《干部岗位申请表》(《干部岗位申请表》可在组织部网页“内部信息”栏下载)。

8、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不得违反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规定从事非组织活动。对在换届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任何部门或个人均可向学院纪检、监察、组织部门检举、申诉、反映,受理部门应及时予以核实处理。

2010年西安体育学院处科级干部轮岗换届工作时间安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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